跨境电商四大风险解析及合规建议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完成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近年来,因我国政策呈有利态势,各类跨境电商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但由于跨境电商属于新生事务,我国监管模式还不够完备,导致跨境电商经营中各种法律风险的出现。本文将就国内跨境电商企业的合规风险——违反海关监管的违规和走私风险、海外经营风险、支付风险、侵犯知识产权风险等方面加以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跨境电商的违规和走私风险
海关是跨境电商的主要监管主体。《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要求,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经济主体应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海关有权对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走私或违规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说明,跨境电商企业在经营的各个环节中,会承担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这也意味着其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应引起高度警惕。
(一)跨境电商进口瞒报风险
此风险是针对“三单”信息真实性而言的,根据相关规定,跨境电商企业向海关申报的信息应当包括商品的真实的品名、规格、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的商品实际交易价格、原产地等内容,若跨境电商企业在进口时隐瞒了上述申报要素,属于瞒报行为,构成违规或走私。
(二)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二次销售风险
我国政策规定,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税收优惠仅限于境内消费者自用的商品,即作为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应确保销售对象是购买后自用或馈赠亲属的境内消费者,而非进行二次销售的经营者。否则就属于违反“禁止二次销售”的规定。
(三)跨境电商进口走私风险
除上述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税收优惠规定外,对该商品设有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对于超过单次限值且不属于不可分割物品的商品,以及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商品,需要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来缴税。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网购,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缴税的货物以跨境电商的名义走私入境,享受本不该享受的优惠税率。这种走私行为俗称“蚂蚁搬家”走私,是目前跨境电商领域最主要的走私犯罪类型。有关企业应特别注意此类法律风险。
二、跨境电商海外经营风险
跨境电商,顾名思义,即需跨越关境进行贸易。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合规要求,所以企业应对可能涉及到的境外经营风险有所准备。
(一)出口退货风险
目前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比例约5%,其中纺织、服装部分品类商品退货比例超过10%。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在综合考虑商品价值、退运物流成本、入境税收成本等因素后,往往选择境外打折、弃货等方式处理,极大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影响企业扩大出口的动力,制约跨境电商的发展。关于跨境电商退货,目前是无法处置的难题,海关和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处理相关问题。一方面,海关加快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便利化海关监管政策,着力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退货贵”问题;另一方面,国内保险机构顺势推出跨境退货险险种—-如某跨境退货险就承诺,无论是东南亚货到付款,还是欧盟收货缴税情况导致的境外消费者取消订单或退货,投保出口企业均可获得“跨境退货险”的即时理赔。
(二)跨境电商海外仓经营风险
海外仓不仅是丰富跨境商品品类、提升中国品牌海外竞争力的“利器”,也是跨境电商在疫情期间的“生意救星”。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跨境电商海外仓已达2000余个。随着我国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模式(监管代码9810)的推出和发展,海外仓将进一步增长。但随着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海外仓的经营风险也将加大。其中,国别政策法规风险、经营与资金压力风险、库存滞销风险是建设海外仓企业的最大的三种风险。需要引起跨境电商企业的高度注意。
(三)跨境电商出口海外税收风险
随着跨境电商征税成为全球热点,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加强跨境电商税收监管,并探索和实践跨境电商征税模式和路径。以欧盟为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欧盟执行针对跨境电商商品贸易的增值税(Value Added Tax, VAT)规范化新法案,其主要措施包括:将“一站式”征税制度扩大到欧盟内部和非欧盟国家卖往欧盟的远程销售活动、取消从非欧盟国家进口到欧盟的低价商品(低于22欧元)进口增值税豁免政策——在欧盟增值税改革中,常规价格区间的产品,无论是在海外仓还是欧盟之外直发,一律均须缴纳进口增值税;当货物销售后,商家可退回增值税,再按销售额缴纳相应的销售税等。随着监管趋严,欲开拓欧洲市场的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合规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在新冠肺炎疫情当下,相关各国或地区的税收政策也加快调整,跨境电商企业需关注各国增值税政策的变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后的市场复苏做好准备。
三、跨境电商支付风险
跨境电商的资金支付,相较于境内支付而言,涉及更多的监管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等。根据法律规定,跨境电商企业应选择具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合格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收付和结售汇,并确保资金收付和结售汇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就将陷入合规风险。
四、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合规风险
我国海关对于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提供两种保护模式,其一为依职权保护模式,海关在权利人已向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的情况下,当发现进出口货物可能涉嫌侵犯备案货物知识产权时,依照职权主动中止涉嫌侵权货物的通关程序,并通知权利人;其二为依申请保护模式,权利人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口后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将根据申请扣留涉嫌侵权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若认定构成侵权,进出口企业可能需承担以下责任:一是行政责任,对于被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经海关调查认定构成侵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对进出口企业处以货物价值30%以下的罚款;二是信用惩戒,海关本着“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与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对接,根据企业信用管理的规定,对因进出口侵犯货物知识产权的企业,依法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实施联合惩戒;三是民事责任,权利人有权依法对跨境电商企业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四是刑事责任,如果进出口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的,海关会将案件线索通报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合规建议
(一)将关务合规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
通关违法行为频发于跨境电商,主要是因为跨境电商企业对于相关监管政策了解不深入或把握不准确,但不可否认,也可能与其追逐短朝利益而忽视关务合规密切相关。跨境电商企业要将关务合规纳入企业经营第一要务,积极开展关务合规检查和风险防控,经营商品要符合海关规定。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商品种类繁多且来源复杂,其有必要结合报关单证、采购清单等材料对商品进行全面自查,将商品实际种类、数量、价格与申报品名、申报税号、申报价格进行比对,审查是否存在虚假申报、超出许可范围、进口模式适用错误等情况。同时,还可以通过商品附带的权利说明书对其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审核,避免因为商品自身的知识产权侵权而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自查,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大致掌握其商品的基本属性、通关情况等信息,并针对其中潜在的风险点进行后续应对。
(二)用好国家政策红利实现自身业务发展
我国近年来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政策,覆盖通关、物流、结汇、退税等各业务环节,为跨境电商企业的出口提供扶持鼓励;再如我国最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全面放开政策,将跨境电商零售新模式向更大范围推广,鼓励更多电商企业加入市场,有利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的持续充分发展。在此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更应充分用好政策红利,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差异性竞争,实现弯道超车,打造独特竞争力。
(三)全面管控经营风险
随着国家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政府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因此,跨境电商企业要高度重视全国企业信用平台定期向社会公示的征信信息对自身信誉和社会信用的影响,从规范自身行为出发,严防走私违规等经营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商品质量追潮体系。把握好政策方向,积极开展自查,并按规定主动及时报告,搭建和完善自身合规体系,形成守法便利的良性循环。
企业应当对岗位职责予以明确,做到专岗专责,加强监督制约。跨境电商平台的后台维护岗位专员应对异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测,如有出现制造虚假“三单”的情况,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积极配合执法。对于管理进出口单证等关键文件的工作,有必要设立单证复核岗,在申报或委托申报前由专门人员对进出口单证涉及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除设立监督岗外,对于公司一般员工,有必要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以承诺遵守纪律,合规操作。一旦出现违规事件,承诺书可以作为“防火墙”,将企业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在整套风险防控机制上加最后一把锁,避免因员工的错误行为致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四)依托行业协会服务发展
跨境电商行业协会等要提供相关支持,协助跨境电商企业提升进出口合规能力,包括出台合规标准以规范企业进出口全流程,对企业设立法务团队提供必要指引,通过提供讲座、培训及调研机会等方式强化企业进出口合规意识。此外,行业协会应切实履职尽责,积极引导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合规发展,给予充分的政策指导和帮扶。
(本文作者:盈科谭已晓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盈科法律微观)